我的追求者裡,你是最瘋狂的!而且被我狠狠拒絕,還不放棄,我該頒"最佳勇氣獎"給你!而你勇氣大到在大家聚會時,故意帶自己才交往沒多久的女朋友,出來聚會就算了,還當大家面前,還有"她"面前,說我是你女朋友,你真的找死!我本想打你兩八掌,走人的!後來想想沒必要,因為,你讓我打兩八掌的資格都沒有!你不配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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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mi蝦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